宝丽迪功能材料研究院学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实施科技兴企战略,强化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从而推动公司科技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此设立宝丽迪功能材料研究院学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专委会是研究院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研究的决策机构,直接向董事长负责。

一、学术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专委会的成员主要由与公司业务技术相关,且在本专业有相当知名度的专家11-13人所组成。专委会的组成要做到老中青结合,专业结构相匹配。专家委员会主任聘请享有盛誉的院外专家学者担任。

二、专家委员会的基本职能

1、参与研究和制订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研究论证公司的重大技术或管理课题,并提出可行性报告和建议,为公司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出谋划策。

2、制定或指导研究院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及研发指导工作。参与研究院研发项目的评审、成果验收等项目。

3、开展院内研究系列与工程技术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高职称的评审。

4、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组织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开展相关学术论坛和学术交流,提高研究人员的研发理论水平和应用技术水平。

5、接受、承担政府或院外等委托的其他专设项目的指导等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专委会会议一般由研究院专委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专家委员会会议,应当于开会两周前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召开时间、召开地点通知全体委员。会议做出重大决议需要投票时,要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召开,赞成票应超过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才能有效。

另附:专委会委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