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功能材料研究院
研究院在职在编工作的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固定岗位。固定岗位聘用人员与宝丽迪公司签订聘用协议,合同管理。
研究院每年招聘的正式员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招聘。研究院办公室参与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招聘条件及招聘流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试和复试,招聘合格者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办理相关证明材料、体检及聘用手续。
研究院新入职人员办理入职手续需填制《宝丽迪功能材料研究院人员信息登记表》,统一参与公司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及研究院实施的业务培训。
研究院新入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首期一般期限三年,在首期劳动合同中约定三至六个月试用期。
研究院对必须保密技术信息的员工,会约定保密责任。另行签订相关协议,违反服务期和保密约定的员工,应承担违约责任。